时间:2026-04-06 05:01 作者:邓中夏 浏览量:1205

7月1日起上海将调整部分民生保障待遇标准。 资料图 许婧 摄
中新网上海6月24日电(记者 许婧)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4日发布消息称,上海将从7月1日起调整失业保险金和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据介绍,上海自2022年7月1日起,对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进行调整,具体为:第1-12个月支付标准为2055元/月;第13-24个月支付标准为1644元/月;延长领取支付标准为1420元/月。
同时,调整工伤保险三项待遇标准。上海自2022年1月1日开始,对2021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致残或因工死亡人员的工伤保险三项待遇标准进行调整。
2021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且致残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在2021年享受的标准基础上调整,其中:致残一级增加532元/月,致残二级增加489元/月,致残三级增加462元/月,致残四级增加426元/月。调整后的伤残津贴最低标准为:致残一级8824元/月,致残二级8226元/月,致残三级7730元/月,致残四级7230元/月。
2021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且经确认生活不能自理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在2021年享受的标准基础上调整,其中: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工伤人员增加529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工伤人员增加423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工伤人员增加317元/月。调整后的生活护理费标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5698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4559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419元/月。
2021年12月31日前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的抚恤金在2021年享受的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8元。(完)
值得重申的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随着各行各业复工复产的推进以及人口流动的正常化,局部地区出现零星病例,未尝不在可预期的范围之内 市医保局和市财政局共同发布的《关于调整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明确,2021年,北京将继续优化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调整筹资标准,并将门诊基金支出向慢性病和长期用药负担重的患者倾斜,同步调整门诊封顶线美女穿情趣内衣裸奶头最后,威尔逊指出,当某些竞标者拥有比其他人更好的信息时,由“赢家诅咒”造成的问题会更严重 时间广场所在地,正是1979年蛇口工业区开山填海“第一炮”的原点